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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孫艷華

    我是98年喜得法輪大法的,自從得大法之後,身心受益;脾氣也好了,去掉了不好的壞毛病,很多病都好了。這些都是師父的慈悲苦度,是師父教我們修“真、善、忍”的結果。就是這麼好的功法,江××集團在99年7.20不讓我們修煉,當地派出所幾次找我簽字,就是在邪惡打壓下,因為自己有私心和怕心,也為了自己的家庭,違心的簽了字,但是心�媮椄O沒有放棄修煉,還是照樣學法煉功。因為做好人,修“真、善、忍”是沒有錯的。當時只是想欺騙他們。我雖然簽了字,但我內心是決不放下修煉的。我現在認識到那樣做是不對的,那是大錯特錯的。因為師父教我們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讓全世界的人都道德回升也沒有錯。特別是今年四月份,當地派出所又找我“簽字”,是家人代簽的字。我覺得太對不起師父了,簽了字以後飯也吃不下,覺也睡不著,好像甚麼都沒有了。我想為甚麼要配合邪惡呢?為甚麼違心的簽字?是因為自己看書少,學法不深造成的,我現在特別後悔,心�堳雂ㄕw。真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決心要多學法看書,勇猛精進,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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