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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春景

    在2003年9月18日的深夜,三個警察闖進我家,非法把我綁架,送進洗腦班,在高壓和迫害下,因為自己有執著心,違心的寫下了“四書”,心�堣@直很痛苦。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特此聲明,往日所寫下違背大法的一切文字和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緊跟師父走好正法路,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堅修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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