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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桂鈴

    我是98年得法,2002年被迫害勞教一年,由於學法不深以及常人心沒有放下,沒有真正在法上認識法,在被迫害下違心的寫下了所謂的“悔過”之類的東西,心�堜�知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為,何況修煉的人,慚愧、懊悔,這不是明知故犯嗎?師父還能要我嗎?自己已知不配是大法弟子的所為,因此長時間很消沉,通過同修的交流和幫助,師父的法又時常在耳邊響起,跌倒了爬起來別趴著,就這樣使我鼓起了勇氣,再一次感謝師父的慈悲,只有加倍彌補,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同時跟上正法進程,現在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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