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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寶蘭 我98年有緣得了法輪大法,在沒得法之前,身體多處有疾病,如頭痛、牙痛、胃口不好,胳膊腿這些疾病纏繞了我30多年,吃藥也不管用,再加上對名利情、爭鬥心很頑固,和丈夫經常吵架、打孩子,簡直吵翻天,脾氣爆跳如雷。98年得法後,師父的話句句喚醒我,使我找到了人活著的真正意義,通過煉功,疾病自然消失的無影無蹤,脾氣變好了,家�堣]和睦了。但是好景不長,到了99年因為一家報社刊登污蔑大法的東西,引起了4月25日上訪,我7月20日去北京上訪,在北京不遠處被警察非法劫持,然後經鎮派出所接回,回來後明明上訪是合法的,硬說我們是擾亂社會治安,罰款300元,在我們農忙時非法辦洗腦班,挑起家人不滿,讓社會上人對我們另有看法,一有進京上訪,就抓到養老院關押,還非法罰款。到了2000年我又上訪,被所長接回,晚上挑起家人在所內被非法整整打罵了一宿,以後又送養老院關押,警察去了又打罵了我一頓,一到過年就非法罰款4000元,欺騙家人說如果三個月內“保證不進京上訪”便歸還錢數,但至今也沒把錢退給我們。到了2003年3月份,所內帶幾個人非法闖入我家,亂翻一通,看那樣子說個煉就抓人,找到大法資料就罰款。就這樣四年的亂抓、亂打、亂罰款使得家人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我在這裡聲明說出、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堅決修煉法輪大法,是大法救了我的生命,使我有了和睦的家庭,找到了活著的意義。今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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