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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英花 我1998年8月有幸得大法(因為身體不好入的修煉之門)。通過學法煉功,明白了身體有病的原因是因為自己生生世世做了不好的事而產生的業力。懂得了善惡有報的法理,做人的目地就是返本歸真。修煉就是去掉自己不好的心,返回到自己先天善良的本性上去,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修煉使我身心受益。可1999年7.20這場迫害開始後,我失去了集體煉功的環境。有的弟子走出家門,用自己的生命維護大法。我想,我也是師父的弟子,我也有責任維護大法。因此,2000年7月22日早晨,我走出來在縣體育場參加了集體煉功,後被邪惡非法抓捕拘留。在受審訊期間,我一直告訴警察,我們沒有做任何壞事,我們只是煉功健身做好人,法輪功好,所以我們要煉。在拘留期間,家人聽說在整我的勞教材料,很是著急,到處求人。後家人對我說,“610”要我寫一份“悔過書”就不判勞教。當時,我怎麼也不肯寫。可是家�堣悀悃茪H要我寫,說除此就沒有辦法救我出去了。因為自己當時還有很多人的執著心沒放下,認為關起來就沒法修煉了,不如說假話先出去。就這樣我違心的寫了所謂的“悔過書”。此後,我再也沒有得到過安寧:抄家、蓋手印、要交保證金、要我上電視……(對於交保證金與上電視,我堅決不配合,邪惡沒能得逞。)直到現在我仍感到非常的悔恨,悔恨自己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對不起大法給我的一切。現在,我嚴正聲明: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父交待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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