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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楊海梅

    我因1999年7.20進北京和平上訪,遭到鎮派出所和村委會,包括鄉書記、村書記、村長、治保會等人員的迫害,被迫寫了“保證書”,並交出了大法書籍七本。2001年春節,天安門自焚偽案的拋出,書記、村長又找我讓我罵師父,我不罵,他們見我不罵,就給我辦洗腦班。因我那時有八個月的孩子,心性沒有把握住,在心�埵V邪惡妥協,違心的罵了師父。最後一次是在2002年9月的一天,鄉派出所和治保會人員去大棚讓我照像,說是上網,實際就是迫害我,怕我再一次去北京,就這樣我又一次配合了邪惡。上述這三次向邪惡妥協,都是背離了大法。特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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