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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玲

    2004年4月28日,公安、610幾個不法人員突然到我家�堙A就像土匪一樣翻箱倒櫃的搜查,收走講法帶、煉功帶和一些大法書,國外各地區講法等。把我抓走,拿走家�堛犒q話簿反覆察看,按上面記的姓名逼供,罰站,罰款,手段邪惡。由於我學法差,堅定性不強,正念不強,在女兒說服動員下和邪惡的逼迫下,寫出了“保證書”,還出賣了某同修。我很內疚,做出了一個修煉者絕對不能做的犯罪的事情,這是我人生的污點與悔恨。由於我學法不精進,人心重,怕心大,悟性低,正念不強,讓邪惡鑽了空子,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以後我要吸取教訓,認真學習大法,提高心性、提高悟性,放下人的各種觀念,講清真像救度世人,堅修大法彌補過錯,與同修一起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7/86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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