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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洪文權 2002年7月,由於自己對法的認識不清,不理智的配合了邪惡,讓邪惡拿走一張我二十年前的照片。由於當時我怕心重重,家�堣H找到邪惡把先前寫下的“煉”字,不情願的改成了“不煉”。事後我總感到心�媄囍w,可都被人心所掩蓋。我心�媟Q這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致此我嚴正聲明:以前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行為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以法為師,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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