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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建明 我於在今年初被國安局抓走,關進看守所,我以為判幾年,但認為想法不對,堅決不配合國安的欺騙式的審問,在師父的洪大慈悲關愛下,經過20多天的絕食終於闖出了看守所,回家後夢中有人嚴肅的問我看守所說過的話怎麼辦。我很不解,我不是闖過來了嗎?回來後,派出所讓我寫“不煉”的保證,我在家人因我的事幾乎心臟病發作,且派出所不顧這一切仍要再一次抓我進看守所的情況下,痛苦的簽了字,當天我心�堳D常痛苦,我寫了嚴正聲明對這一次“保證”作廢。現在我明白,在看守所時,我在審訊筆錄上簽字也不對,並且我說“我在家煉不出去” 更不對,這一切一定程度上配合了邪惡,導致回到家後正念不足,從而寫了大法弟子絕不能寫的“保證”。所以我再一次嚴正聲明,我在看守所的筆錄和簽字及說在家煉的相關保證及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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