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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興蘭

    我九八年七月得法。2000年6月19日因為到功友家串門,被派出所無理抓捕,又被區公安分局政保扣押在本市拘留所,半個月到期,無故又加半個月,整整關了我們39天。每頓飯一個窩頭,髒鹹菜,裡面蛆蟲啥都有,每天學員都要挨打。7月28日,鎮政府叫我們接受洗腦,寫“保證書”,再交2000元錢保證金,就叫我們回家,再派人監視。每天把我們當特務監視、看管。白天拔草,鎮政府又說只要相信法輪功就是“反黨”、“反革命”,派出所惡警問我們還煉不煉,我說煉,惡警就用電棍電我的腰和後背、胳膊、骨頭像針扎一樣疼。後來叫我寫“保證書”,馬上寫,不寫還打我們,白天拔草,晚上不許睡覺,就這樣在他們的逼迫下違心的寫下了“不修煉的保證書”。“保證書”寫完也不讓回家,因為2000元押金還沒交,在派出所又扣押58天,家�堣H借來錢交給政府才放我們回家。拘留所、派出所共關押我們97天。其實我不願放棄法輪功,只有法輪大法才使我身心受益,只有修法輪大法才能使我脫離苦海,是大法改變了我的人生觀,法輪大法是我坎坷人生的唯一希望。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政府逼迫下寫的“保證書”徹底作廢。並且永遠作廢。今後一定要堅信大法,堅信師父,認真學法煉功,按時發正念,講真象,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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