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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春蘭 我在2000年6月去天安門洪法講真象,被抓。在派出所、單位的洗腦班上,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不堅定,放不下人的情,更放不下生死,在這強大壓力下,違心的寫了“悔過書”,說了自己不應該說的話,背離了大法和師父。師父給了我那麼多,自己還這樣對待師父,我心�堳D常難過。從思想深處挖一挖,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信念不堅定,有怕心,放不下常人的情,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我嚴正聲明過去寫的“悔過書”作廢。我以後一定要好好學法,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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