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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馬艷霞

    我1998年秋患急性腎損壞,後來變成慢性腎衰竭,生活幾乎不能自理,70歲的父親照顧我。1999年春節得法,當我看完一遍《轉法輪》,病就好了一半,正月十五過後,我又學了五套功法。每天堅持學法、煉功,不到一個月病就全好了。於是,我又回到了單位上班。我按照師父的要求:大法弟子首先要做一個好人!所以工作中我任勞任怨,勤奮上進,公司給我進編製,我主動讓給了別人。公司分房我也主動謙讓……我從業務員——專職講師——營銷部經理——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助理,工作特別辛苦,有時我一連幾天在各種交通工具中度過,奔波在各市、縣培訓和管理。自從得法後我的身體越來越好,人也顯得年輕了幾歲。認識我的人都說:馬艷霞是“奇蹟”!我特別感謝師父,感謝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還記得1999年春天在大型法會上,我上台分享我的經歷時,我表示:“我一定好好學法,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可是,1999年7.20以後,江氏集團迫害、鎮壓大法弟子,我也被當地的派出所叫了去,讓我在“保證書”簽字。當我看到上面有罵師父的話,我堅決不簽。我對他們說:我的命都是師父和大法給救的,我不能沒良心,罵我的救命恩人!我把我的經歷講給他們聽,我告訴他們大法是正的,我的師父沒有騙人……他們聽了以後,又換了一種寫法,叫我簽字。內容大概是“保證不去北京、不煉功”等等。當時,我心想:“你只要不讓我罵師父就行,讓簽就簽吧。我要做一個好人,配合他們的工作,他們也不容易,都是為了工作嘛,我不給他們添麻煩。但是大法我不會放棄的!你不讓我出去煉,我就在家偷著煉……”於是,我就在他們寫好的東西上簽了字。並且,第二天按照他們的要求把自己的身份證也主動交給了他們。幾年過去了,這期間我一直堅信大法是正的!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可是由於學法不深,經常被人心帶動,陷在名、利、情中糾纏不清,按照法的要求差的太遠!尤其,前些天和同修交流,他們還提到“聲明”一事,可是,自己卻不悟,認為只要自己在心�塈_認就行了,不用在乎形式。直到今天看到同修的文章,我很震撼:我當時的做法是錯的!——那是配合舊勢力、那是在和舊勢力簽約、那是否認自己是大法弟子啊!我從今以後一定好好聽師父的話,全面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和破壞,我一定要做好師父叫做的三件事,決不辜負師父的期望!今天,我以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身份,嚴正聲明:我全盤否認我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對於那個1999年在派出所的簽字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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