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一月,家住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南区的七旬法轮功学员三姐妹刘玉珊、刘玉珠、刘玉芝遭警方非法抓捕并被抄家。由于身体状况原因,刘玉珊和刘玉芝被认定不适宜羁押,随后返回家中。刘玉珠则被非法关押于即墨普东看守所,后于一月十八日以所谓“取保候审”名义获释回家。
刘玉珠的所谓案件已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承办该案的是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王雪蕊。具体办案人员为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门路派出所副所长王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