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王会哲在家中被人民路派出所的赵超为首的六名警察绑架,警察声称有人举报她在居民楼发放法轮功资料被摄像头拍到,警察以传唤为由,从她家抄走所有他们认为与法轮功有关的物品。如法轮大法书籍(共60本),大法师父法像2个,电脑一台,多媒体播放器3个,MP3随身听1个,U盘3个,内存卡5个,白蜡烛2包,未拆封的檀香1包,警察在王会哲零口供不签字的情况下,以她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由,将她送往衡水市拘留所行政非法拘留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