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彰武县法院对高雨民非法判刑五年。高雨民上诉后,阜新市中院将刑期改为三年半。同年十一月七日,被送往沈阳第一监狱。
沈阳第一监狱严管队逼他“转化”,对高雨民野蛮毒打,扇嘴巴让犯人“查数”,数到32个,再用鞋底抽,打到他脸变形……高雨民不为其所动,有机会仍坚持炼功,警察便用电棍击打下肢,直到他无法支撑身体。
在高雨民刑期将满前两个月,阜新公检法系统内部流传他已死亡的消息。而此时监狱正在对他下毒手:注射大量破坏中枢神经的巴比妥,再关小号暴打,使毒性发作。
直到第七天,他奄奄一息,狱方才通知家属。家人赶到时震惊不已:看到他目光呆滞、身体僵直,已成植物人。狱方却谎称是绝食造成的。
家属将尿液送检,辽宁省药物监督检测中心鉴定,即使在注射药物九天后,高雨民的体内还呈大阳性,属严重中毒。
监狱慌了,想私了,让家属接人。家属拒绝:“我们是站着进来的,今天不接。”当时高雨民多处血管渗血,大便黑紫,不能进食,精神恍惚,四肢弯曲。监狱只得同意住院换血治疗,家属寸步不敢离开。
因家属掌握确凿药物迫害证据,监狱曾同意赔偿,但辽宁省政法委、“610”拒绝批准,阜新政法委负责人于洋、王秋博称“不能赔,说赔就错了”。
最终,监狱与阜新政法委派六辆车将高雨民拉到阜新市中心医院,安排警察三步一岗严控,不许其他人接近。半月后高雨民才被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