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徐友松、张芝山派出所叶扬等四人,又到黑龙江省鸡东县,将韩伟非法抓捕。原因只是因韩伟用他哥的微信给发信息的卡充了值。
二零二五年四月初,南通市张芝山派出所叶扬给韩伟打电话问能否去南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能去,他们就得来。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南通市张芝山派出所叶扬及南通公安局国保支队徐友松队长及卑姓、陆姓警察到鸡东县,韩伟大哥被解除取保,但韩伟于四月九日同四人又同去南通,说案件已转到检察院。四月十五日韩伟到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官张勇作了笔录,并办理了取保。韩伟向张勇递交了相关材料,并说明这是错案。张勇说:你这是政治问题。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二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书记员通知韩伟去取检察院的起诉书。韩伟让邮寄过来,去一趟太远。书记员说:别的案件可以邮寄,法轮功案件特殊,必须本人来。七月十六日韩伟到南通法院取了起诉书和传票,法院定于八月六日下午两点开庭。七月十七日韩伟请以前相识的朋友谢燕益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并去了南通通州区公安局、崇川区法院、崇川区检察院递交相关材料和说明错案情况。七月十七日韩伟又于南通公安局支队徐友松和王海军见面,谈到了案件情况并说明了错案事实。七月二十日返回到鸡东县。韩伟去南通检察院、法院来回费用由南通公安支付。
二零二五年十月初,韩伟又将办案人张芝山派出所叶扬欺骗执法及陷害等情况写给市局国保支队徐友松。但信件被截留,看守所狱警解释说只能给办案人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