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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7/48514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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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江澤民案原告律師訪談錄(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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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17日】江澤民在美國聯邦法庭被起訴後,一直不敢回應法庭的傳票,而是竭力通過外交等途徑試圖通過美國政府出面終止這起訴訟。這一行為反而使江陷入更大的困境,因為每一次提出這個要求都等於在承認這個案子的存在,都等於承認江××清楚自己已成為被告。 本月14日,原告律師向法庭遞交了被告江澤民及610辦公室的罪證材料以及訴案的法律程序證據。此後,美國有關方面將準備並向法庭提交支持他們觀點的材料,法官確定的遞交材料截止日期為5月8日左右。再隨後的四至六週時間�堙A法官將根據原告律師和美國官員雙方提供的材料,判斷案件是否可以進入審判被告階段的司法程序。 以下是明慧記者4月14日在芝加哥對原告律師泰瑞.馬甚的採訪記錄。 (記-記者,泰-泰瑞.馬甚) 記:我們知道你們已控告江澤民,請問是甚麼時候遞交的狀子,具體有哪些罪狀? 記:你今天來主要是為甚麼呢? 記:備忘錄裡主要有些甚麼內容? 記:能不能多給我們談一些細節,您是怎樣遞傳票的,為甚麼他不能享有豁免權? 記:那麼關於遞傳票的問題呢? 不僅如此,我們還做了更多的努力。我們用國際快件將法律文件寄到中南海,包括控訴狀和法院傳訊單。已經有工作人員代江澤民簽收了。後來還寄了更多的法律文件到中南海,也都簽收了,文件裡包括缺席審判的申請。我們寄了每一步的文件,讓他們知道我們告了江。媒體也是一種讓他注意到這個案子的渠道。 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江澤民是知道這個起訴的。因為中國政府試圖通過外交途徑要求美國國務院駁回這個起訴,如果他們不知道這個起訴,怎麼可能要求美國政府去駁回呢? 記:江是否對這個起訴做了回應? 美國政府對江迫害法輪功的諸多事實是有深刻瞭解的。在不久前,國務院的人權年度報告中,就有80次提到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國對美國公民李祥春的無理判決,更使美國政府瞭解了迫害的嚴峻性。江××應該知道在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不知道它的惡行。 允許犯了滅絕人類罪的國家官員被起訴,這本身就反映了美國的價值觀。對美國來說,維護美國的立國之本,維護美國人權價值觀念,維護美國在世界人權方面領導國的地位是美國的長久利益所在。放棄這些原則,美國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美國,就會失去其在世界舞台上應有的角色和地位。也就是說,美國之所以是美國,是其人權價值和主持正義的領導地位使然。 在未來兩個月的時間內,世界各地(包括中國大陸)將有更多的法輪功學員在參與每日和每週末的全球同步發正念活動時,有針對性地就此案從另外空間清除邪惡干擾,讓人間的真理和善良得到應有的公平呵護,讓世上的邪惡之徒得到應有的懲罰。 |
| 成文:2003年04月16日 發稿:2003年04月17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4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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