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十八》)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十九》)
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里仁‧二十》)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二十一》)
【注释】
几:音 jī,轻微,婉转。
劳:心中操劳,忧虑。
【讨论】
《论语》第一篇(学而篇)有连续四章问孝,孔子因材施教,回答各自不同。本篇(里仁篇),又连续四章记载孔子谈事父母之道。《论语》为什么如此编呢?钱穆如是解说:不孝何能仁?当知能对别人有同情,能关切,此乃人类心情之最可宝贵者。孔子特就孝道指点人心之仁。人当推广孝心以达于仁。
下面分别讨论这四章。第一章讲,子女奉事父母,若父母有过,怎么办?如果与父母大吵大闹,或对其不理不睬,都会伤害到父母的心,于情于理都不符合孝道。孔子这里说了:做子女的应当多体谅父母,委婉而谏,把自己志意表现了,若父母不听从,还当照常恭敬,不要违逆,且看机会再劝谏,虽如此般操心忧劳,也不对父母生怨恨。这样,既尽了情尽了意,又符合仁义。
钱穆说:此章见父子家人相处,情义当兼尽。为子女者,尤不当自处于义,而伤对父母之情。若对父母无情,则先自陷于大不义,故必一本于至情以冀父母之终归于义。如此,操心甚劳,然求至情大义兼尽,则亦惟有如此。苟明乎此,自无可怨矣。
关于“几谏”,可以参考《后汉书‧列女传》记载的这个故事。河南乐羊子在外求学,妻子在家侍奉老人。有一次邻家所养的鸡误闯入乐羊子的园中,婆婆偷偷抓来杀了做菜吃。到吃饭时,乐羊子妻却对着那盘鸡流泪,不吃饭。婆婆感到奇怪,问她原因,乐羊子妻说:“我是难过家里太穷,饭桌上吃的竟然是别人家的鸡。”婆婆听了(大感惭愧),就把鸡丢弃不食。
第二章讲子女要有体恤父母之心。孔子说,父母在时,不作远行。若不得已有远行,也须要有定规(或一定的去处)。万一有事,也可以联系。如果子女游而无方,一旦有事,召之不得,将遗父母终天之恨。后人读这些话,不妨联系孔子的身世。孔子三岁的时候父亲过世,十七岁的时候母亲也过世了。他讲这些话,还能够去体会父母亲对孩子的心情,劝告子女要体谅父母亲,不要让父母操心。
第三章,重出。前面的学而篇已有了,是这么说的——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此处为什么重出且详略不同?大概编者自有意焉。
第四章,孔子说,父母的年岁,不可不常记在心呀!一想到,又是欢喜,又是忧惧。欢喜什么呢?父母得享高寿。忧虑什么呢?父母日渐老迈。喜惧一时并集,不分先后。这就是孝子心情。
《孔子家语‧卷二》有则名句:“树欲静而风不停,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值得天下为人子女好好琢磨的。
主要参考资料
《论语注疏》(十三经注疏标点本,李学勤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四书直解》(张居正,九州出版社)
《论语正义》(清 刘宝楠著)
《论语新解》(钱穆著,三联书店)
《论语译注》(杨伯峻著,中华书局)
《论语今注今译》(毛子水注译,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论语三百讲》(傅佩荣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论语译注》(金良年撰,上海古籍出版社)
《论语本解(修订版)》(孙钦善著,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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